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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生网发布:2022年新疆自考报考简章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1-11-29 10:18:05 编辑:fy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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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新疆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新疆自考报考简章”,内容包括2022年4月和10月新疆自考考试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报名入口、报名费用、自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教材、复习资料、成绩查询、实践考核、毕业办理等,详情请看以下文章内容。

2022年新疆自考报考简章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考试:2022年2月21日12:00—25日18:00

10月考试:2022年8月8日12:00—12日18:00

2、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提前做好备考工作,通过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也可以通过真题题库训练”+“自考历年真题的模式,了解真题模式,增加知识训练。

3、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考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点击进入:新疆自考报名入口

特殊专业报名方式如下:

(1)护理学专业: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2)公安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3)监所管理专业: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注意:

①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②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4、报考费用

35元/科,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5、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2年4月16日—17日

10月考试:2022年10月22日—23日

6、考试教材

2022年新疆自考考试教材目录可点击“2022年新疆自考考试教材”查看完整版教材目录。

注意:课程名称前加“★”的,表明是2022年首次使用的新大纲教材或修订改版后首次启用的大纲教材。

7、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前一周,关于新疆2022年4月自考准考证打印相关问题,可点击“2022年4月新疆自考准考证打印”了解更多详情。

8、成绩查询

次月25日起,关于新疆2022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相关问题,可点击“2022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了解更多详情。

 

二、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1、开考课程

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各专业4月、10月详细课程考试安排点击“新疆自考考试安排”查看。

点击查看:2022年4月新疆自考考试安排

点击查看:2022年10月新疆自考考试安排

2、专业调整

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3、其它安排

为推动高等教育考试改革提质,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我区将于2022年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对现行开考专业代码名称、下属课程设置、考试课程教材进行全面调整(具体专业调整过渡方案另行通知)。自2023年起,将按照调整后的专业计划安排课程考试,请考生根据当前报考专业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三、自考毕业与实践性环节考核

1、自考毕业

(1)毕业申请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

(2)其它事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考生可关注我办“新疆自考毕业”栏目,了解新疆各市自考毕业实时动态新闻。

2、学位申请

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点击进入:新疆自考学士学位精品视频课程

3、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2)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考办:0991—8582934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0991—8763606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0991—4363643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0991—7843846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0991—4333984

(3)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0991—5586055。

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991—2655650。

 

以上“新疆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新疆自考报考简章”内容由自考生网根据新疆自考在线发布通知文件整理,如有变动,请以官方通知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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