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浙江自学考试报考说明

一、报考须知
(一)开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要求,我省专业考试计划均按《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执行。
特别提醒:
(1)2024年4月考试前已注册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计划(专业代码最后一位为"Y"的)考试及申请毕业。原专业计划中必考课于2027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选考课自2026年起不再安排考试,2027年12月最后一次接受毕业申请。
(2)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尚未公布的建筑经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8个专科专业,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3)原计划中的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主考院校调整为宁波大学,2027年12月底前按原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仍可选择浙江科技大学作为主考院校。
(二)开考课程
开考课程及开考时间安排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点击"报名-报考简章"。
特别提醒:
(1)思想理论课课程设置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对我省所有专业计划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公共政治课统一设置3门课
程,共9学分,包括"15040***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学分)、"15041***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概论"(3学分)和"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公共政治课统一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15040***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学分)、"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和"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原"03706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四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对已通过上述四门课程考试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15042、15043、15044、15041课程的考试。
"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2)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
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有限定,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3)课程顶替
"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日语(专升本)专业中"00845第二外语(英)"课程只能用相应证书或课程顶替,新旧计划中可顶替的课程,只安排其中一门课程开考。具体顶替关系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8号)"。
(4)考试大纲
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详情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点击"查询-考试大纲查询"栏目查询。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2.报考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 专业 | 报考条件 |
| 护理学(专升本)、护理(专科) | 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升本)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新考生),注册时在报名系统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
| 公安管理学(专升本) |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新考生)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或注册时在报名系统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
4.实践性环节报考说明
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性环节认定的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
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各主考院校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及课程,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详见报名公告。
2.准考证打印:考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3.成绩查询: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可于11月15后,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点击"成绩-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来源:https://www.zjzs.net/art/2026/6/22/art_43_12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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