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亳州市自考报名须知内容见下:

亳州市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安徽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进行。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
2026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1-12日。考试课程安排、开考专业、教材版本及自考政策等信息可通过访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ahzsks.cn)自学考试相关栏目查询。
二、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http://zk.ahzsks.cn/。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若报考多个专业内课程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截止时间:3月6日19:00(报名期间每日23:00至次日1:00是银行对账时间,请勿在此时段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报名网站不提供教材征订服务,考生可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教材版本自行购买。
三、新生照片上传
首次参加自考的新生(或更换考试地)需要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照片,具体方法是:新生在报名网站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上传的照片由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选择报考课程和缴费。照片规格见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由于上传照片需要审核,建议新生在报名截止日的前一天完成照片上传,上传后次日再次登录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未成功上传电子照片或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名。
四、注意事项
1.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用于考生报名考试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请考生牢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并保证不向任何其他人透露。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登录界面“准考证号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准考证号,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登录密码。
2.更换专业报考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考生仍然使用原来的准考证,在网上报名时,点击所要报考的专业进行报名即可。已通过的课程可以使用,如与新专业课程一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一致)则不需要重新考试。
3.报考自考本科专业需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无专科(或以上)学历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本科专业的考试,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须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报考自考专科专业对学历无要求。
4.目前,我省有八个专业处于停考过渡期,已经不接纳新生报名,请考生注意停考专业停考时间和毕业办理截止时间:
(1)通信工程(本科,专业代码080703)、工业工程(本科,专业代码120701)、秘书学(本科,专业代码050107)、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代码440501)课程考试安排至2026年底,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于2026年底前办理完毕。
(2)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04)、网络工程(本科,专业代码080903)、动画(本科,专业代码130310)、环境设计(本科,专业代码130503)从2025年上半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7年底,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应于2027年底前办理完毕。2026年我省新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后至2027年底前,申请上述专业毕业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新专业计划或老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相同的已通过课程可继续使用。请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做好自学考试的学习、考试和实践考核等环节的计划与安排,以便按期拿到毕业证书。
5.根据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最新规定,自2024年起部分全国统考课程的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此次调整不涉及课程内容,考生按调整后的新课程名称及代码报名参加考试。
五、其他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已缴费但报名未成功的情况,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前3天开始,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期间考生可以下载当次报名费用的电子票据。
未尽事宜,详见安徽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https://www.ahzsks.cn/gdjyzxks/8655.htm)
咨询电话:0558-5125181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亳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6年2月26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电子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等。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该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文章来源:https://jyj.bozhou.gov.cn/News/show/711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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