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108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考试重点(12)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
注:由于各省教材每年都有更新、变动,自考复习资料并不一定出于同一自考教材版本,但考生们仍可参考使用。
更多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复习资料”栏目。
自考00108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考试重点(12)
第二节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一)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概述(掌握概念即可)
1、广义的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的全面督导和监察。
2、狭义的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是专指市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即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设立及其市场中续存所进行的督导和监察。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方式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
(二)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1、有利于市场经营主体增强自我约束机制外语学习网;
2、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3、维护国家利益及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1、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原则
(1)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始终把促进经济发展放在首位。
(2)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注重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
(3)正确处理好监督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应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2、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内容
(1)对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资格的确认和监督管理。
(2)对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管理。
(四)对企业法人监督管理的方式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法人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年检制度和其他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节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一)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概述(掌握概念即可)
1、广义的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的全面督导和监察。
2、狭义的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是专指市场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即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设立及其市场中续存所进行的督导和监察。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市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方式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
(二)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外语学习网
1、有利于市场经营主体增强自我约束机制;
2、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3、维护国家利益及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1、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原则
(1)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始终把促进经济发展放在首位。
(2)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注重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
(3)正确处理好监督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应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2、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的内容
(1)对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资格的确认和监督管理。
(2)对市场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管理。
(四)对企业法人监督管理的方式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法人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年检制度和其他专项管理制度。
第三节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管理
(一)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概念(识记)
企业法人概念: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组织。
1、企业法人的主要特征★
(1)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注册成立。
(2)设立的目的是从事营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二)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范围(了解)
了解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所属行业;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所属行业。
(三)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原则
1、登记注册管理主体明确的原则。
2、依法独立核准登记注册的原则。
3、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和授权管理的原则。
4、准则主义和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5、逐步实行注册官制度和登记代理制度的原则。
(四)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条件(单选)
1、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条件,共8条。
其中“有与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能少于8人”为重点。
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条件,共6条。
其中“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为重点。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
3、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条件。(了解)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条件。(了解)
(五)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
1、公司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事项,有8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注册资本;
①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50万元人民币。
②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10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
(6)公司经营范围;
(7)公司的经营期限;
(8)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在2人至50人以下,但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允许只有一个。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事项有11项。(了解)
(六)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程序
1、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的阶段
(1)前置审批
(2)名称预先核准
(3)提出登记申请
(4)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工作程序的阶段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5)公告
第四节营业登记管理
(一)营业登记的概念
1、营业登记的概念:是指登记注册管理机关对在市场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又不具有企业法人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审查核准,并颁发《营业执照》确认其合法经营权的登记行为。
2、营业登记与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区别的主要表现:
(1)营业登记的对象是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而以自然人身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2)营业登记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因此在登记申请文件和登记事项方面比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简便。
(3)营业登记的效力是确认企业从事经营的资格而不是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从事经营活动,但是不具备民法赋予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业登记的程序
需经过申请、审查核准和发照三个阶段。
由营业单位的隶属法人,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提出申请;
登记注册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颁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营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性的凭证,凭《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账户,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申请营业登记的条件和营业登记事项(了解)
(四)营业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法律责任(了解)
1、营业登记同企业法人登记一样,是依法进行的,其行为是一种执法行为,其行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2、营业登记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以上“自考00108工商行政管理学概论考试重点(12)”由自考生网www.zikaosw.cn收集、提供。更多自考复习资料可查看我办“自考复习资料”栏目。
全专业电子资料、题库、学位、网课
最高直省2344元
上千+科次精品网课
买网课即送全真模考题库
五千+科次教材资料
电子资料满三件9折
五千+科次在线题库
全真呈现历年考试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