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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自考考试大纲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19-05-14 09:23:02 编辑:fyt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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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自考生网收集整理的“2019年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自考考试大纲”课程内容,请考生们备考时以此文件为准。

课程名称:企业与公司法学

课程代码:07945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企业与公司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学(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同时也是工商企业管理(本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法律(本科)专业的选考课程,与商法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它所涉及的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有关企业与公司的法律制度。企业与公司法学从法律的角度研究企业的设立、组织、管理以及终止,对指导和规范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与公司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它能帮助考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培养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企业法律实务问题和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企业与公司法学全面介绍我国企业和公司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考生应全面了解本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掌握企业与公司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熟悉我国有关公司、企业法律法规,重点掌握我国现行公司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并应用企业与公司法的理论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企业与公司法学是法学领域和企业管理领域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在相应专业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本课程的前修课程是民法学、商法学。这两门课程可以帮助我们掌握企业与公司法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有助于更好的学好本门课程。(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形成对企业和企业法的总体认识,掌握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法的概念;明确企业的分类;了解企业的沿革、国内外企业法的立法概况以及我国企业立法的完善。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企业概述(重点)

识记:企业的概念、企业的特征理解:企业的沿革

(二)企业的分类(次重点)

识记:企业的几种分类方式

理解:以企业法律形式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三)企业法(一般)

识记:企业法的概念、德国的企业立法

理解:我国企业立法的特征、我国企业立法的完善

 

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明确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法律形式做出适当选择。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重点)识记: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理解: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

(二)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次重点)

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概念、公司企业的概念理解:独资企业的特征、公司企业的特征

(三)企业法律形式选择(一般)

识记:影响投资人选择企业法律形式的因素

应用: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法律形式做出适当选择

 

第三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以及企业设立登记机关和企业名称的相应规定;明确企业设立的效力、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和企业设立的法律责任;知悉企业设立的原则、企业设立审批制度;并应用企业设立相应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重点)

识记:企业设立的概念、我国企业设立原则理解:企业设立的法律效力

应用:企业设立的条件

(二)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一般)

识记:我国企业设立基本贯彻注册制

理解:我国企业需要审批设立的三种情况

(三)企业设立登记(重点)

识记:企业设立登记的概念、企业设立登记机关、企业设立登记的种类理解: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

应用: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次重点)

识记:企业名称的概念、企业名称的组成

理解: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一般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特殊规定应用:判别实务中的企业名称

(五)设立企业的法律责任(一般)

理解:企业设立中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

应用:企业设立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的分配

 

第四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独资企业的设立和独资企业的性质以及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明确独资企业投资者的资格限制和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准确区别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这两种企业法律形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独资企业的设立(重点)

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设立登记

(二)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一人公司(次重点)识记:独资企业的性质

理解:一人公司的特点

应用: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

(三)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一般)识记:独资企业投资者的资格限制

理解: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应用: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

 

第五章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生对普通合伙企业有着全面、系统的认识,掌握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入伙、退伙、声明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等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以及入伙、退伙的法律后果;运用普通合伙企业法律知识解决合伙企业法律实务和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重点)

识记: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理解: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原则

应用:合伙协议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与法律地位(次重点)识记: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

理解: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务的执行(重点)识记: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理解: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

应用:普通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则

(四)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之关系(重点)

识记: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理解:对第三人就企业财产主张权利的限制、未参与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抗辩权

应用: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五)入伙、退伙及合伙人地位的特别变动(次重点)识记:入伙、退伙的概念和法定情形

理解:合伙人地位特别变动

应用:入伙产生的法律后果、退伙产生的法律后果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般)

识记: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主要适用的领域应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

 

第六章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重点)识记: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理解: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有限合伙企业协议(重点)

识记: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和出质的法律规则理解: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

(三)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重点)

理解: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法律地位

应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四)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次重点)理解: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应用: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五)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合伙人身份的转换(一般)

识记: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转换的概念、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转换的概念

理解:有限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的转换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的转换

 

第七章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法的概念、特征;明确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了解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国有企业法概述(重点)

识记:国有企业的概念、国有企业法的概念理解:国有企业法的特征

(二)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权(次重点)识记: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概念

理解: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性质

(三)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般)

识记: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理解:企业民主管理

 

第八章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明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了解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概述(重点)

识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理解: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征

(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次重点)

理解:城镇集体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

(三)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一般)

识记: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概念

理解: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

 

第九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益分配与资产归属;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的审核批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概述(重点)

识记: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条件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审批制度

应用: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与治理结构(次重点)识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

理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应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治理结构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及几项特殊制度(次重点)

识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念及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益分配与资产归属

理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四)外资企业的特征与组织形式(一般)识记:外资企业概念及特征

理解: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第十章公司与公司法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明确几种重要的公司分类方式,了解国外公司立法以及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历程。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一)公司的概念(重点)识记: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特征(重点)理解:公司的特征

(三)公司的种类(次重点)

理解:从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角度划分公司类型、依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

划分公司类型、依股份是否允许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划分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注册国籍划分公司类型、依据公司间的持股关系划分公司类型、从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划分公司类型

(四)公司法(一般)

识记:公司法的概念

理解:公司法的特征、各国公司立法

 

第十一章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人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监事会的概念、监事会的职权、一人公司的制度要点;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出资证明书的性质、股东权的主要内容、股东的义务、股东权的救济制度、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能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重点)识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重点)识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应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与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次重点)

识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概念、股东资格的确认与公示效力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的内容

应用:股东权救济制度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重点)

识记:股东会的概念和职权、董事会的概念和职权、监事会的概念和职权理解:股东会的会议制度、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董事的资格、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议事规则、监事的资格、监事会的组成

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

(五)一人公司(一般)

识记:一人公司的概念

理解:一人公司的制度要点

(六)国有独资公司(一般)

识记: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应用: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

 

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回购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和法定情形;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及外部转让的规定;能运用相应知识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理基础(次重点)识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的概念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一般)

理解:《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规定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外部转让(重点)识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概念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法律规则、因特殊程序和事件发生的股权转让

应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案例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重点)识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概念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形应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案例

 

第十三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股东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和责任;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次重点)识记: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重点)

识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设立的概念、募集设立的概念、发起人的概念和资格

 

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发起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

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案例、发起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案例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识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概念

 

第十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概念和职权、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和经理的概念、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明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地位、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决议;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概述(重点)

识记: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理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二)股东大会(次重点)

识记:股东大会的概念、股东大会的职权、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累计投票制

理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应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规则

(三)董事会与经理(次重点)

识记:董事会的概念和特征、独立董事的概念、经理的概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的种类、董事长的地位和职权、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决议

应用: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决议

(四)监事会(次重点)

识记:监事会的概念和特征、监事会的职权理解:监事会的地位、监事会的设置与组成应用: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五)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规定(一般)识记: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第十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相关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条

 

件和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资本三原则、股份的法律性质和股份的种类、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能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次重点)

识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的概念、资本增加和减少的概念理解:资本三原则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重点)识记:股份的概念、股票的概念

理解:股份的法律性质、股份的种类

(三)股份的发行与转让(重点)

识记:股份发行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概念、新股发行的条件理解:新股发行的程序、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

应用:股份发行中的法律责任

(四)上市公司(一般)

识记:上市公司的概念、股票上市的条件理解:股票上市交易的程序

 

第十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法对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派生诉讼的规定;明确董监高的地位和职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责任;能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公司的关系(次重点)理解:董监高的地位、董监的个人职权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义务(重点)识记:我国公司法对董监高的忠实义务的规定理解:董监高的勤勉义务

应用:董监高的忠实义务案例

(三)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责任(一般)理解: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

(四)针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派生诉讼法律制度(重点)识记:派生诉讼的概念

理解:我国公司法对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应用:派生诉讼案例

第十七章公司债券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债券的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明确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重点)识记: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理解: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次重点)理解:公司债券的种类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重点)识记: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理解: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四)公司债券的清偿与转让(一般)

理解:公司债券的清偿、公司债券的转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

识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理解: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第十八章公司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积金制度和公司的股利分配;明确我国公司法对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和股利分配的原则;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本章学习和考核的重点有公积金制度;次重点有股利分配的原则;一般掌握股利分配的形式、违法分配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司的公积金(重点)

识记:公积金的概念、公积金的分类、公积金的来源、公积金的用途理解:公司法对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二)公司的股利分配(次重点)

识记:股利的概念、股利分配的形式理解:股利分配的原则

应用:违法分配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公司代理与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的特征;明确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含义和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一般)

识记: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的特征理解:分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二)外国公司(重点)

识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含义

理解: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章母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关系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与母公司相关的几个概念和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了解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以及对关联企业关系的法律规制。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重点)识记:控股股东(

理解:母公司、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次重点)理解:母子公司间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重点)理解: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

(四)关联企业关系(一般)识记:关联企业的概念

理解:对关联企业关系的法律规制

(五)几个相关的公司概念(一般)

识记:控股公司的概念、跨国公司的概念和特征、集团公司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第二十一章公司的变更与分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分立概念、公司分立的种类;明确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后债务清偿。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司的变更(一般)

识记:公司变更的几种情况理解:公司注册事项的变更

(二)公司的分立(重点)

识记:公司分立概念、公司分立的种类

理解:公司分立的程序

应用:公司分立后债务清偿

 

第二十二章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合并的概念、种类、程序和效力;了解公司收购的几种形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含义(次重点)识记:公司合并的概念、公司收购的概念

(二)公司合并的法律规制(重点)识记:公司合并的种类

理解:公司合并的程序应用:公司合并的效力

(三)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制(一般)识记:公司收购的形式

 

第二十三章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明确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和后果;运用相应知识解决实际案例。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含义(重点)识记:公司人格否认的含义

理解:公司人格否认的制度特征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次重点)识记: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

理解: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规定应用:公司人格否认的判断依据和后果

 

第二十四章公司重整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公司重整的概念和公司重整制度的特征;明确重整程序对相关主体权利义务的影响;了解公司重整的程序。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概述(重点)

识记:公司重整的概念、公司重整制度的立法形式理解:公司重整制度的特征

(二)公司重整程序(次重点)

识记:重整申请人、重整机关、重整计划理解:重整程序对相关主体权利义务的影响

第二十五章企业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企业解散的概念以及引起企业解散的原因、企业清算的种类、企业清算的法定程序和后果等内容,了解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企业解散制度(重点)识记:企业解散的概念理解: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企业清算制度(次重点)

识记:企业清算的概念、企业清算的分类理解:企业清算的法定程序

(三)企业注销登记制度(一般)识记:企业注销登记的概念

第二十六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破产的概念和特征;明晰破产界限、破产案件的管辖和破产清算的法定清偿顺序;了解破产法的基本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破产与破产法(重点)识记:破产的概念

理解:破产的特征

(二)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重要内容(次重点)识记:破产界限、管理人、和解的概念

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债务人财产、破产清算的法定清偿顺序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基本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知和表述。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规范,基本方法,能

掌握有关概念、规范、方法,了解法律有关方面的基本规定,并能转化为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应用:在识记、理解的基础上,能对问题进行正确的阐述和分析,能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所学法律知识解释社会一些现象或者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材

1.指定教材:

企业与公司法学,甘培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七版

2.参考教材:

企业法学通论,刘瑞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企业与公司法纵论,赵旭东,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公司法学,赵旭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基本要求

学员在学习《企业与公司法学》时首先应该认真阅读大纲,全面地了解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考试要求,在通读教材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对各个章节重要的概念、主要的法律条文及其教材中对这些法律条文的阐述做重点的掌握,同时还应当注意自觉地将上述有关法律规定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相应现象联系起来,并运用这些法律规定分析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企业与公司法学》这门课具有实践性强、发展变化快的特点,要求考生除了注意阅读教材及与实践相联系外,还应适当地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补充新的信息资料,以免在适用法律时出现错误。学习时要随时关注相关法律的最新立法动态,以能够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

2.学习方法

《企业与公司法学》这一学科涉及到许多法律概念、法律术语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确实需要花些时间去记忆,但要求我们在记忆之前必须理解,否则,一时记住了,很快就会忘记。

学习法律不背不行,但死记硬背肯定也不行,一定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有时当你记住了可能也就理解了,理解的同时也就记住了,大家一定要注意方法。前后联系,分析比较,融会贯通。

3.理论联系实际

《企业与公司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与社会经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要求大家在学习这门课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较强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关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相关的改革与实践。

4.认真分析试卷

一般来说,自学考试的内容大都紧扣教材,覆盖面较广,试题难度适中,考试的题型及难度近一段时间较相近。因此,考试前分析一些往年的试卷,非常重要。通过分析,了解试卷的题型,考点分布情况,试题的跨度以及难易程度,从中可以看出出题的思路及方向,复习时可以有的放矢,做到事半功倍。因此建议大家能够将历年的试卷收集起来,在复习前分析试卷的特点,复习后,进行练习。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自考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考生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本课程共7学分,建议总课时126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章次

内容

学时

第一章

企业与企业法

6

第二章

企业法律形式

8

第三章

企业设立法律制度

10

第四章

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3

第五章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4

第六章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4

第七章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2

第八章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2

第九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2

第十章

公司与公司法

6

第十一章

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概述

9

第十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回购

9

第十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股东

9

第十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9

第十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9

第十六章

公司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

6

第十七章

公司债券

3

第十八章

公司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3

第十九章

公司代理与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

2

第二十章

母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关系

2

第二十一章

公司的变更与分立

3

第二十二章

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3

第二十三章

公司人格否认法律制度

4

第二十四章

公司重整法律制度

2

第二十五章

企业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

3

第二十六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3

合计

126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20%、“理解”为40%、“应用”为4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易、较易、较难、难比例为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0%,次重点占30%,一般占10%。

5.试题类型一般分为: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合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上的相应字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高为

A.10B.20C.30D.50

2.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最低股份比例为

A.5%B.10%C.25%D.35%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债券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定情形。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论述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异同。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1.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阳光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1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简要说明理由:

(1)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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