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专业资料
微信QQ群
考生网QQ群

群号:517231281

扫码加群
点击二维码加群

考生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zikaosw

课程试听
最新资讯

手机端访问

1、直接输入www.zikaosw.cn
2、扫描左侧二维码

登录 | 注册
登录/注册后,可享受
  • 课程免费试听
  • 试做在线题库
  • 学习提升指导
自考生网
当前位置 自学考试 > 自考政策新闻 > 广东自考政策新闻 > 文章详情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7-17 09:22:19 编辑:xy
免费试听

《自考视频辅导课程》轻松易懂,助你拿证!点击试听,综合优惠低至69元/科!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各有关主考学校、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为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结构,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结合我省主考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和学校

本次共有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将不再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

二、过渡期的设置及要求

(一)对上述高校承担附件中相应专业自学考试收尾工作设置过渡期,稳妥做好收尾工作。

1.从2022年8月起,相应专业不再接受新生选择对应的主考学校进行自学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无法选择该类学校作为承办主考学校,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仅用于区分专业考试计划)。

2.相关高校2025年12月31日前须继续履行主考学校职责,组织好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办理等相关工作。2026年1月1日后,如需继续办理上述对应专业自学考试相关业务,向省考办专报办理

(二)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规定,做好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三)积极为考生服务,做好收尾工作过渡期内相关工作安排公布、咨询服务等,确保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不再担任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不再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3980680.html

温馨提示: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参考,考试政策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更多优惠课程课程推荐
资料套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