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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4-25 09:06:28 编辑: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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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吉首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吉首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发放管理办法》及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

1、毕业条件

①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取得规定学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③对于全校性通识选修课,非艺术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须取得11学分,艺术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须取得10.5学分,专升本学生要求修读3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吉首大学素质通识课程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学生进行毕业、结业、肄业审查。

2、审查程序及要求

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请依据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师范学院学生除外),具体按以下程序推进:

①4月28日前,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务必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注册账号并登录,进行学历注册图像校对和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学生无电子照片或学籍信息有问题,均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处理;同时要求学生通过吉首大学公共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i.jsu.edu.cn)或吉首大学教务处网站(网址为jwc.jsu.edu.cn)进入强智教务系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入学日期、层次等)和在校期间的所有成绩等。

②5月6日前,各学院对预计毕业生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将无法正常毕业学生情况进行预汇总,对不能毕业的原因进行统计,将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③5月14日前,各学院对预计毕业生的学籍成绩、毕业实习及各类过级考试成绩(包括大学英语四级、吉首大学艺体类英语应用能力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等档案进行清理,确保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与实际成绩一致。

④5月22日前,请各学院督促教师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及成绩的录入或导入工作。

⑤5月26日前,学院对学生毕(结)业结论进行认定,填报《吉首大学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上报的纸质盖章材料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对不能毕业的学生在备注栏里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对不能毕业的原因进行统计,在《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中如实填报。

师范学院负责本单位毕业生资格审查,按要求填报附件1、附件2与学生成绩单,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在2023年5月26日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一)主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1、申报范围:

吉首大学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2021、2022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学士学位申报及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吉首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并按学位授予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审查。

3、工作时间安排:

(1)5月22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吉首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

(2)5月26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人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填报《吉首大学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对不能授予学位的学生在备注栏里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对不能授予学位的原因进行统计,在附件2中如实填报。附件1和附件2材料须于5月26日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5月底,教务处汇总审核。

(4)6月初,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二)辅修学士学位工作

1、审核专业证书发放要求

(1)辅修专业证书资格审核条件

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

(2)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条件

①获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②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

2、工作程序

(1)从5月14日起,学生本人填写《吉首大学2023届本科生辅修证书/辅修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并从学信网下载个人毕业照片并按2寸规格冲洗2张,与附件3一并交到辅修学院教务老师处。

(2)辅修学院根据辅修证书和辅修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审核学生辅修课程及学分修读情况。

(3)辅修学院于5月19日前将审查合格的附件3、2份辅修成绩单(其中1份在教务处加盖“吉首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带回学院备用)和2张纸质毕业照片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制作辅修证书、辅修学位证书,辅修学院在教务处统一领取辅修证书,学院验证完学生的主修相关证书后再发放辅修证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予与授予管理办法》规定,从2022年起,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我校今后的辅修学士学位均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进行注明。

三、工作要求

1.证书发放、学位授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清理、信息填写、资格审核、材料归档等工作,按时如实上报毕业生有关材料。

2.各学院的《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证书发放名单》(见附件5)《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证书发放统计表》(见附件6),须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审定后再统一领取相关证书。学院要按规定程序发放证书,附件5的复印件供学院在证书发放时使用并须永久存档。

3.切实做细做好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后续学习及结业、肄业证书办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学生填报《吉首大学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登记表》(见附件7),并于6月30日前上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

4.为切实做好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和学位备案工作,学院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应特别强调学历、学位证书申请办理的时间:上半年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学生在毕业一年内通过相应等级考试或重修相关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再补授学位。

5.毕业生可以在2023年6月中旬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注册信息;一般情况下可在9月中旬登录学信网查询学位备案信息。

6.毕业生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和证书发放工作,是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关系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关系学校稳定大局,而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毕业生学费催缴、学籍档案整理及上交等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吉首大学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2.《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

3.《吉首大学本科生辅修证书/辅修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

4.《吉首大学2023年本科生辅修证书/辅修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登记表》

5.《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证书发放名单》

6.《吉首大学2023届毕业生证书发放统计表》

7.《吉首大学不能正常毕业学生登记表》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

新闻来源:https://jwc.jsu.edu.cn/info/1317/114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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