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材料是什么?毕业登记时,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材料
1.毕业登记时,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2.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3.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A: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需要提供另外材料。
B: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C: 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D: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5.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说明:部分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实际分数,采购专业证书课程成绩≥60分录入分数,50≤成绩<60分的,填“免”。
江苏自考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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