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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行政法学00261》自考大纲下载及2023年4月教材版本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3-03-08 13:36:21 编辑:自考生网编辑

2023年4月青海自考行政法学考试大纲有哪些内容?下文将为考生们详细介绍。除00261行政法学自考大纲主要内容外,还为考生提供了行政法学大纲下载版。青海更多考试科目的自考专升本大纲、自考专科大纲可于本站内查看。

00261行政法学自考考试大纲(2012版)

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大纲名称教材/推荐用书名称主编出版社版次
行政法学002615行政法学自学考试大纲行政法学湛中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注:1、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

点击下载:00261行政法学自考考试大纲

《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章绪论

(一)行政法的概念

识记:(1)行政;(2)行政权;(3)行政法的概念。

领会:(1)行政权与行政职权;(2)行政权与行政权限;(3)行政权的内容;(4)行政权的特点;(5)行政权的双重作用;(6)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7)行政法的渊源;(8)行政法的分类;(9)行政法的特点;(10)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法的关系

识记:(1)行政法律关系;(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3)行政法关系。

领会:(1)行政法律体系的特征;(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应用(1)联系实际分析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分析行政法的特殊社会作用。

(四)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

领会:(1)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联系与区别;(2)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学的特点;(3)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学发展的特点。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领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识记:(1)行政合法性原则;(2)法律保留原则;(3)法律优先原则。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

识记:(1)行政合理性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开原则;(4)比例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

领会: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识记:(1)行政主体;(2)行政职权;(3)行政职责;(4)行政权限;(5)行政相对人;(6)行政优先权;(7)行政优益权。

领会:(1)行政职权的内容;(2)行政职责的内容;(3)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4)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5)行政主体与公务员的关系。

应用:联系实际分析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二)国家行政机关

识记:(1)国家行政;(2)中央行政机关;(3)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领会:(1)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2)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3)国务院的职权;(4)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的职权;(5)地方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6)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

(三)被授权的组织与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识记:(1)行政授权;(2)行政委托;(3)行政机构。

领会:(1)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特征与区别;(2)行政机构的特征;(3)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具体类型。

(四)公务员

识记:(1)公务员;(2)公务员法律关系;(3)行政处罚;(4)身份处分;(5)行政赔偿责任。

领会:(1)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2)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的情形;(3)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的原因;(4)公务员的权利;(5)公务员的义务;(6)公务员的责任。

(五)行政相对人

领会:(1)行政相对人实体法上的地位;(2)行政相对人在程序法上的权利。

第四章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识记:(1)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

领会: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识记:(1)行政行为的内容;(2)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领会:(1)行政行为的内容具体有哪些;(2)行政行为的一般效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识记:(1)抽象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3)内部行政行为;(4)外部行政行为;(5)羁束行政行为;(6)自由裁量行政行为;(7)要式行政行为;(8)非要式行政行为;(9)行政立法行为;(10)行政执法行为;(11)行政司法行为;(12)依职权的行政行为;(1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14)单方行政行为;(15)双方行政行为;(16)作为行政行为;(17)不作为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识记:(1)即时生效;(2)受领生效;(3)告知生效;(4)附条件生效。

领会:(1)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2)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3)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五)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识记:(1)行政行为的无效;(2)行政行为的撤销;(3)行政行为的废止。

领会:(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2)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结果;(3)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4)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结果;(5)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6)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结果。

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识记:抽象行政行为。

领会:(1)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2)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要求;(3)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行政立法行为

识记:(1)行政立法;(2)一般授权立法;(3)特别授权立法;(4)中央行政立法;(5)地方行政立法;(6)执行性立法;(7)补充性立法;(8)试验性立法。

领会:(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2)行政立法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3)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4)行政立法与权利机关立法的区别;(5)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6)行政立法的原则;(7)行政立法的程序;(8)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应用:试分析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三)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识记:其他规范性文件。

领会:(1)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特征;(2)其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的关系;(3)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抽象行为的关系;(4)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5)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应用:(1)联系实际,分别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2)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3)应当如何完善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序。

第六章行政行为(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给付

识记:(1)行政给付;(2)抚恤金。

领会:(1)行政给付的特征;(2)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3)行政给付的程序。

(二)行政许可

识记:行政许可。

领会:行政许可的特征。

应用: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般程序与特别程序)。

(三)行政奖励

识记:行政奖励

领会:(1)行政奖励的特征;(2)行政奖励的构成要件;(3)行政奖励的内容和形式;(4)行政奖励的程序。

(四)行政确认

识记:(1)行政确认;(2)认可;(3)鉴证;(4)行政鉴定

领会:(1)行政确认的特征;(2)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分类。

应用:(1)试分析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和区别;(2)试分析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的关系。

(五)行政裁决

识记:(1)行政裁决;(2)行政仲裁;(3)行政复议;(4)行政审判,

领会:(1)行政裁决的特征;(2)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区别;(3)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4)行政裁决与行政审判的区别;(5)行政裁决的种类;(6)行政裁决的程序。

第七章行政行为(三)——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征收

识记:(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

领会:(1)行政征收的特征;(2)行政征收与公用征收的联系与区别;(3)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4)行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

应用:分析应当怎样健全与完善我国的行政征收制度。

(二)行政命令

识记:行政命令。

领会:行政命令的特征。

应用:试论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与联系。

(三)行政监督检查

识记:行政监督检查。

领会:(1)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2)行政监督检查的分类;(3)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4)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

(四)行政处罚

识记:(1)行政处罚;(2)处罚法定原则;(3)一事不再罚原则;(4)过罚相当严则;(5)人身自由罚;(6)行政拘留;(7)劳动教养;(8)行为罚;(9)财产罚;(10)声誉罚。

领会:(1)行政处罚的特征;(2)行政处罚的原则;(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4)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5)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6)行政处罚适用的方法。

应用:(1)举例说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2)举例说明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3)举例说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4)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五)行政强制

识记:(1)行政强制;(2)行政强制措施;(3)代履行;(4)执行罚。

领会:(1)行政强制的特征;(2)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3)代履行的要件;(4)执行罚的要件;(5)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形式。

应用:(1)举例说明行政强制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2)举例说明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第八章行政行为(四)——特殊类型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规划

识记:行政规划。

领会:(1)行政规划的特征;(2)行政规划的种类;(3)行政规划的作用。

(二)行政合同

识记:(1)行政合同;(2)科研合同;(3)国家订购合同;(4)公用征用合同;(5)土地等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6)企业承包管理合同;(7)招标;(8)拍卖;(9)邀请发价;(10)直接磋商。

领会:(1)行政合同的特征;(2)行政合同的种类;(3)行政合同的作用;(4)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与方式;(5)履行行政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应用:(1)分析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2)分析行政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方式及其法律后果;(3)分析引起行政合同终值的若干情形。

(三)行政指导

识记:(1)行政指导;(2)宏观行政知道;(3)促进性行政指导;(4)限制性行政指导;(5)规制性行政指导。

领会:(1)行政指导的特征;(2)行政指导的种类;(3)行政指导的意义。

应用:(1)分析行政指导在我国行政管理中的作用;(2)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

第九章行政程序法

(一)行政程序法概述

识记:(1)行政程序;(2)行政程序法;(3)内部行政程序;(4)外部行政程序;(5)抽象行政程序;(6)具体行政程序;(7)法定行政程序;(8)行政立法程序;(9)行政执法程序;(10)行政裁判程序,

领会::(1)行政程序的种类;(2)行政程序法的地位;(3)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

应用:联系实际分析行政程序法的作用。

(二)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领会:(1)国外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阶段;(2)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程序的规定。

应用:联系实际分析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状况。

(三)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识记:(1)程序公正原则;(2)相对方参与原则;(3)效率原则。

领会:(1)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2)程序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3)相对方参与原则的保障制度;(4)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应用:联系实际,分析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一)行政违法

识记:(1)行政违法;(2)违法行政;(3)作为行政违法;(4)不作为行政违法;(5)行政不当。

领会:(1)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3)行政违法的分类;(4)行政不当的特征。

(二)行政责任

识记:(1)行政责任;(2)行政侵权责任;(3)责任法定原则;(4)正当防卫;(5)紧急避险。

领会:(1)行政责任的特征;(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3)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4)行政责任的追究和免除。

(三)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识记:(1)行政处分;(2)行政赔偿。

领会:(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3)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概述

识记:行政复议。

领会: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应用:联系实际分析行政复议的作用与意义。

(二)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识记:(1)行政复议法律关系;(2)行政复议机关;(3)行政复议参加人。

领会:(1)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特点;(2)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3)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内容;(4)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客体;(5)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识记:(1)行政复议受案范围;(2)行政复议管辖。

领会:(1)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种类;(2)行政复议管辖的种类。

(四)行政复议的程序

识记:(1)行政复议程序;(2)行政复议的申请;(3)行政复议的受理;(4)行政复议的审理;(5)行政复议的决定。

领会:(1)申请复议的法定条件;(2)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3)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据;(4)行政复议中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一)

(一)司法审查概述

识记:司法审查。

领会:司法审查的作用。

应用:司法审查的宪法依据与理论基础。

(二)司法审查的原则

识记:(1)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3)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5)不适用调解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领会:(1)司法审查的一般原则;(2)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三)司法审查的范围

领会:(1)司法审查的一般原则;(2)司法审查的排除范围。

(四)司法审查的管辖

识记:(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3)裁定管辖;(4)移送管辖;(5)制定管辖;(6)移转管辖;(7)一般地域管辖;(8)特殊地域管辖;(9)共同地域管辖。

领会:司法审查中的管辖。

(五)司法审查参加人

识记:(1)司法审查参加人;(2)司法审查当事人;(3)原告;(4)被告;(5)第三人;(6)共同诉讼人;(7)必要的共同诉讼;(8)普通的共同诉讼;(9)法定代理人;(10)委托代理人;(11)指定代理人。

领会:(1)司法审查当事人的特征;(2)司法审查中的原告资格及其转移;(3)司法审查中的原稿类别;(4)司法审查中的被告资格;(5)司法审查中被告类别;(6)司法审查中原告、被告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7)共同诉讼的构成条件;(8)共同诉讼的种类;(9)司法审查中第三人;(10)司法审查中第三人的类别;(11)诉讼代理人的特点;(12)诉讼代理人的种类。

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

(一)司法审查的标准

识记:(1)超越职权;(2)滥用职权;(3)显失公正。

领会:(1)合法性审查标准;(2)合理性审查标准。

(二)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领会:(1)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2)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3)司法审查中行政法律规范的冲突状况;(4)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原则。

(三)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识记:(1)第一审程序;(2)第二审程序;(3)审判监督程序。

领会:(1)第二审程序的特点;(2)审查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四)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识记:(1)司法审查判决;(2)司法审查裁定;(3)司法审查决定;(4)维持判决;(5)撤销判决;(6)履行判决;(7)变更判决;(8)判决驳回申诉请求;(9)行政赔偿判决;(10)确认判决。

领会:(1)司法审查判决的种类;(2)司法审查裁定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3)司法审查决定的使用范围。

第十四章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一)行政赔偿概述

识记:行政赔偿。

领会:(1)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2)行政赔偿的特征。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

领会:(1)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2)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三)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识记:(1)行政赔偿请求人;(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领会:(1)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若干情形。

(四)行政赔偿程序

识记:(1)行政赔偿程序;(2)行政追偿。

领会:(1)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及先行程序;(2)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申请的期限。

(五)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和费用

识记:(1)行政赔偿方式;(2)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3)行政赔偿请求时效;(4)行政赔偿费用。

领会:(1)行政赔偿的方式;(2)行政赔偿计算标准。

(六)行政补偿

识记:行政补偿。

应用:试析行政补偿的程序。

《参加2023年4月的青海自考生们,青海《00261行政法学》自学考试大纲是复习的“指南针”,跟着教材大纲走,不会抓不住重点。行政法学自考大纲看似所有章节点都要考核,实际各考核点都有“重要、次重要、一般”或“识记、理解、应用”之分,若复习时间较多,可三者一起抓,若复习时间较少,则多抓“重要和次重要”的内容。

以上提供的青海00261行政法学自考科目的大纲供同学们复习使用,如教材大纲变动,以青海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预祝大家考出好成绩!关注“青海自考大纲”专题,随时查看大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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