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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0865证券法复习资料(2)

来源:自考生网 时间:2022-08-23 09:00:00 编辑:ly

以下为“自考00865证券法复习资料(2)”由自考生网为考生们整理、提供。更多自考00865证券法复习资料可查看“自考00865证券法复习资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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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围:

(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4)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5)证券自营业务;

(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7)融资融券业务;

(8)证券公司中介介绍业务;

(9)直接投资业务。

2.转融通业务: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可理解为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

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建立防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2005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方法》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简称“保护基金”)。保护基金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方法》筹集形成的、在防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其组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以下两个机构组成: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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