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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买卖合同无效,保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所争议楼房在刘志信与秦伟民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前的产权归属是怎样的?
    (2)刘志信与秦伟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秦某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刘志信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刘志诚、刘志超的合法权益,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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