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
全专业资料、题库、学位、网课
最高直省2344元
上千+科次精品网课
买网课即送全真模考题库
五千+科次教材资料
电子资料满三件9折
五千+科次在线题库
全真呈现历年考试试题
1、[单选题]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正文包括提请复核的事项、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以及( )
2、[单选题]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的特点有裁判内容的审查性、实体裁判的多样性与( )
3、[单选题]现场勘验笔录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勘验情况和( )
4、[主观题]【写作主题】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刘宏斌是XX省XX县红光农业机械厂的厂长,王东勇系该厂职工。20XX年X月
X日,王东勇在工作过程中与同事张成星发生冲突。争吵中,王东勇上前对张成星拳打脚踢,后被同事拉开,为此受到厂里处分。王东勇认为刘宏斌有意袒护张成星,找到刘宏斌论理,受到刘宏斌的严厉批评。王东勇心生怨气,耿耿于怀,蓄意报复刘宏斌。
20XX年X月X日上午9时,王东勇使用微博注册名为“凡彬彬”的账号,公开发
布标题为“XX省XX县红光农业机械厂刘宏斌雇人行凶”的帖子,虚构捏造刘宏斌私
自占用XX村土地修建厂房、打击报复村民的虚假事实,并且使用“黑社会”等文字将
刘宏斌捏造成涉嫌杀人的黑恶势力人物。
刘宏斌于当日下午发现王东勇在网络上散布的言论时,点击阅读数量已经达到十一
万余次。这些言论被网民广泛转发、评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刘宏斌随即向XX县
公安机关报案。经XX县公安机关侦查,发布信息的电话为王东勇的手机号码,证实“凡
彬彬”是王东勇注册的微博账号。刘宏斌认为王东勇蓄意诽谤,情节严重,已经构成诽谤罪,遂于20XX年X月X日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究王东勇的刑事责任。
刘宏斌是农民企业家,曾荣获XX省优秀乡镇企业家、省劳动模范的称号,在当地
具有较高的社会评价和影响。刘宏斌认为,王东勇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故意捏造并利用信息网络公开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了自己的声誉,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刘宏斌提交的证据如下:(1)刘宏斌的身份证复印件、省劳模证书复印件;(2)微
博注册登记页面照片4张,证明王东勇注册使用“凡彬彬”用户名;(3)微博截图12张,
证明20XX年X月X日“凡彬彬”微博账号发布标题为“XX省X X县红光农业机械厂
刘宏斌雇人行凶”的帖子,该文章阅读数为十一万余次,并被网民广泛转发;(4)公安机关对王东勇的询问笔录,证明王东勇在自己微博账号发布帖子捏造事实诽谤刘宏斌。
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刘宏斌,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县Xx镇人。
王东勇,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县XX镇人.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五百次以上的:
5、[主观题]【写作辅题】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提请减刑建议书。
古兵,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大学文化,XX省XX县人。20XX年
X月X日,古兵因犯敲诈勒索罪被XX省XX县人民法院以(20XX)X刑初字第X号
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
20XX年X月X日止。20XX年X月X日,古兵被送入XX省XX监狱服刑改造。
古兵在服刑改造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接受思想.文化、
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专利三项,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一项,确有悔改表现.20XX年X月X日,XX省XX监狱召开会议,研究古兵
减刑案。监狱评议认为,古兵符合减刑条件,且罚金已经履行完毕,结合古兵的原判刑期及犯罪情节等具体情况,提请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古兵减刑。20XX年
X月X日,XX省XX监狱制作了(20XX)X监减字第X号提请减刑建议书,并附罪
犯卷宗材料共X卷X册X页。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
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Copyright © 2010 - 2023 湖南求实创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温馨提示:如您需要的资料本网暂时没有,请于工作日08:00-18:00,点击这里,联系客服及时补充资料。